公司商标再次被认定为“四川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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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7

本网讯  12月31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下发通知,再次认定公司注册商标“吉香居”及图为“四川省著名商标”。此次著名商标认定是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依法复审认定。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强化基础管理,加大品牌建设,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与客户和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同时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近年,面对严竣的市场经济形势,公司日渐把商标战略规划提上日程,并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实现企业跨越发展,提升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塑造企业文化,鼓舞全员斗志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更好地保护“吉香居”这一公司商标,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品牌的维护作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工作,通过将核心技术优势转化产业优势,与韩国最大的食品企业希杰(CJ)集团合作,将人才培养和资源科学利用有机结合,启动品牌战略强化品牌理念,以公司为主体成立了“蔬菜协会”、“四川省泡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四川泡菜创新技术联盟”以科技创新促发展,进行泡菜生产前沿技术研究,关注国内外泡菜工业发展动态,着重解决泡菜工业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泡菜生产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以技术创新提升品牌品质,以人才培养积蓄品牌动力,加大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对质量力求精益求精,对品牌做到执着追求,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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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调整后商标无白边1.JPG


公司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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